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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六打六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01/22     阅读次数:44     作者:管理员

张交发〔2015〕192号

张掖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张掖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六打六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张掖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六打六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张掖市交通运输局

                                                                                          2015年8月17日 

张掖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六打六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委会2015年第三次会议精神,深刻汲取2015年8月12日发生的天津滨海新区瑞海公司所属危险化学品仓库爆炸事故和陕西山阳县山体滑坡事故教训,切实强化安全责任落实,有效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六打六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张安委发电[2015]3号)和《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督查检查的通知的通知》(张安委办发电[2015]23号)要求,市局决定,自2015年8月14日至12月30日,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六打六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平安交通”为主线,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重点加大道路旅客运输、危险货物运输、交通运输工程建设、水上交通的监管,集中精力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提供良好的交通运输安全保障。

二、检查内容

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要覆盖所有交通运输行业单位、所有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重点突出以下内容:

(一)共性检查内容

1.省、市安委会2015年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落实情况,特别是刘伟平省长在省安委会2015年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上讲话精神落实情况。

2.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委会2015年第三次会议精神落实情况。

3.行业部门“五落实”情况:落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健全工作机构,充实专业人员;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督促职责,发生重特大事故要派人到现场参加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落实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严格执行“一票否决”的情况。

4.企业“五落实五到位”情况:落实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情况;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到位情况。

5.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六打六治”专项行动方案制定,工作动员部署及推进情况。

6.生产安全事故谎报、瞒报情况;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查处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重点检查责任追究是否到位,防范措施是否落实。

7.汛期隐患排查、隐患点除险加固和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情况;应急管理工作落实情况;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8.前期各级安全生产大检查、“暗查暗访”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9.“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职业危害预防措施落实情况。

(二)专项检查内容

1.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苦干攻坚一百天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2.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深入开展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3.“共性隐患”整治、“平安交通”、“道路运输平安年”、  “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 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等工作推进情况。

4.长途班线车辆、旅游包车专项整治;“两客一危”车辆GPS监控管理情况;营运客车驾驶员“五不两确保”要求落实情况;客运汽车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校车许可审查制度的建立与整治情况;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整治情况;重点水域、重点船舶监管情况。

5.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应急队伍建设、应急物资信息储备、应急演练开展、应急体系建设情况。

6.人员密集场所深入开展“清剿火患”专项行动,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

(三)企业自查内容

1.各类安全生产资质证照是否齐全。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健全,人员是否落实到位。

3.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及落实情况。

4.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5.企业“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6.安全隐患排查制度落实及安全生产管理基础档案建立情况。

7.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8.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档案、职业病防护设施健全和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使用、佩戴情况。

9.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10.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11.企业预防、控制、减缓三类安全设施,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

12.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13.事故报告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14.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和职业卫生“三同时”(安全和职业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

 15.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

三、检查方式

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六打六治”专项行动采取“企业全面自查、县(区)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机构专项检查、市级行业监管机构全面督查检查、市局综合督查”的方式进行。按照“分级属地、条块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市交通运输局对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综合督查;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对全市道路行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负总责,具体组织实施道路运输行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检查督查;张掖公路管理局、张掖公路路政执法管理处、山临高速公路收费管理所、临清高速公路收费管理所分别具体负责并实施所属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对本辖区内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六打六治”工作负总责,具体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六东路建管办负责六东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市水运局负责对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市质监站负责对全市受理质量安全监督的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全面督促并检查;市建养办负责对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和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全面督促并检查;各单位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负总责,具体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15日至8月18日):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单位根据本方案,认真开展动员部署,结合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委会2015年第三次会议精神,研究制定本辖区和本单位贯彻落实本方案的具体方案,健全组织,落实人员,明确具体工作职责,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六打六治”专项行动,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单位要于8月18日前将行动方案印发至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并报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科。

(二)自查自纠阶段(8月19日至8月31日):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全面的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分类造册登记,能立即排除、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切实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并报属地行业管理部门。

(三)检查督查阶段(9月1日至11月30日):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单位要组织督查组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六打六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辖区内行业管理单位和企业督查覆盖率要达到100%。市局将组织综合督查组对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六打六治”工作进行综合督查检查。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和各单位每月4日前向市局安全科上报上月工作开展情况。

(四)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0日):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单位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六打六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并于12月15日前上报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六打六治”专项行动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六打六治”专项行动,由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组织。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单位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六打六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行业的检查督查。各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的主体,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的自查和整改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安全生产重大行动、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安全生产基本常识,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群众,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中来,营造广泛的舆论氛围,形成强大的社会合力。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对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安全生产执法指令不执行、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一律列入黑名单,进行媒体曝光;要加强安全生产业务培训,普及安全隐患基本常识,提升从业人员辨识隐患、发现隐患、排除隐患的业务技能,下决心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充分利用“12350”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到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中来,营造广泛的舆论氛围,形成强大的社会力量,在全社会形成立体式、全方位的宣传工作格局。

(三)严密组织,有效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出的问题隐患要列出清单,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及时上报属地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各责任单位要对本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进展情况以及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安全隐患要跟踪整改。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要采取暗查暗访、联合检查等方式,切实加大检查力度,发现企业或单位对检查出的问题隐患拒不整改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上限处罚,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四)跟踪督查,追究责任。专项行动督查期间,市局将采取暗查暗访的方式,不定期对各县(区)、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未按时限要求开展工作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对工作开展积极、创新工作方式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单位要及时跟踪督查本辖区工作进展情况,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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