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集团尖共一标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目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
3.引用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3.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4《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3.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4.管理职责
4.1安全监督部负责组织编制管理制度。
4.2人事部负责按规定配置组织机构及相关人员。
5.内容与要求
5.1机构设置
5.1.1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委员会实行主要负责人负责制。
5.1.2公司组织机构中设置独立的安全监督部,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5.1.3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中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不再兼做其他工作的人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兼职应急管理的工作职责。5.2人员配备
5.2.1安全生产委员会设组长一名,由公司经理担任;副组长若干名,由分管安全的副经理担任;成员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5.2.2公司安全监督部设置部长,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等专业岗位。
5.2.3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并应根经营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
1)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特级资质不少于6人;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
2)建筑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不少于3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2人;
3)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企业:不少于2人;
4)建筑施工企业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应依据实际生产情况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中规定,公路水运工程的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每5000万元施工合同额配备1名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足5000万元的至少配备1名。
5.2.4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成员.专(兼)职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安全培训机构的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5.3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5.3.1.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目标的方案,部署.督促相关部门按要求组织制定,并对具体的计划和目标进行审议.确定;
5.3.2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部署并督促相关部门落实;
5.3.3组织制订或者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3.4检查各部门生产.作业的安全条件,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及整改效果;
5.3.5按规定监督.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和管理工作。
5.3.6研究.部署职业病防治措施;
5.3.7制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计划,督促相关部门组织落实。组织相关部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5.3.8配合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5.3.9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做好会议纪要,妥善保存。
5.3.10每次会议要跟踪上次会议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并制定新的工作要求。
5.3.11负责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
5.3.12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工作方案,组织.部署相关部门实施。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制定措施,督促相关部门予以处理和解决。
5.3.3组织制订或者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3.4检查各部门生产.作业的安全条件,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及整改效果;
5.3.5按规定监督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和管理工作。
5.3.6研究部署职业病防治措施;
5.3.7制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计划,督促相关部门组织落实。组织相关部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5.3.8配合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5.3.9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做好会议纪要,妥善保存。
5.3.10每次会议要跟踪上次会议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并制定新的工作要求。
5.3.11负责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
5.3.12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工作方案,组织部署相关部门实施。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制定措施,督促相关部门予以处理和解决。
5.3.13对重大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组织调查与分析。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从生产.技术.设备.管理等方面查找事故发生的原因.责任,并制订措施,对责任者做出处理决定。
5.4安全监督部安全职责
安全监督部在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下,履行安全生产管理的综合协调职能,具体承担以下安全职责:
5.4.1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目标和实施计划,并按企业各部门的职能,进行目标分解、培训、考核,监测、评估、修订;
5.4.2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相关部门落实;
5.4.3组织制订或者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4.4检查公司生产.作业的安全条件,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及整改效果;制止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
5.4.5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对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等之“三同时”;
5.4.6指导和督促承包.承租单位.协作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审核承包、承租、协作单位资质、证照和资料;
5.4.7按规定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和管理工作,并监督.检查和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带和使用;
5.4.8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职业病防治措施;
5.4.9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5.4.10配合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履行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职责,协助有关部门制定事故预防措施并监督执行;
5.4.11编制和审议年.季安全计划措施计划,对措施需要的设备.材料.资金及实施日期,制订计划并付诸实施。5.4.12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和解决。
5.4.13建立日常安全检查制度,对各部门的安全工作要经常进行巡视检查监督,宣传先进,教育后进。
5.4.14对重大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组织调查与分析。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从生产.技术.设备.管理等方面查找事故发生的原因.责任,并制订措施,对责任者给予处理。
5.4.15至少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主要内容包括落实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会议决议,总结上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指标的完成情况,传达上级机构对安全生产的指令.文件精神及公司安全生产相关措施,总结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公司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等。
5.4.16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向各部门.各项目部的专兼职安全员,布置.检查.指导.汇总安全生产工作。
5.4.17负责辨识.获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并及时修订企业相应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第二章、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1.目的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的安全生产情况,协调和处理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项目部安全生产会议的管理。
3.引用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3.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4《交通行业中央企业安全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4.管理职责
4.1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确定议题和组织召开会。
4.2安全监督部负责监督检查各职能部门和各项目部安全会议召开情况。
4.3职能部门和各项目负责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
5.内容与要求
5.1安全例会的内容
5.1.1公司安全例会的主要内容
1)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指令和规章制度等。2)传达省交通厅.公路局.总公司及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精神,根据上级安全工作总体要求,提出进一步落实措施。
3)讨论和研究本季度公司安全生产动向和现状,对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等。
4)汇报本季度总体安全生产情况,通报项目季度安全督查的情况,安全目标管理的执行情况。
5)通报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情况,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作出处理和决定。
6)审定安全新技术.新措施的可行性和执行方案等。
7)表彰和奖励安全生产先进项目部和个人。
5.1.2项目安全例会的主要内容
1)组织.传达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单位.业主.公司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文件及会议精神。
2)组织职工进行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知识的学习和遵章守纪的安全教育及新进场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
3)各项安全活动的开展动员及总结。
4)按照国家规程.规范和安全规定要求,组织制定本单位施工范围内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安全交底的有关内容。
5)组织审批项目部安全生产规划.计划.制度.奖惩。审核批准项目部的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安全奖励基金的建立和使用。
6)经常听取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及时解决项目存在的安全问题;支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7)开展月度.季度.年度安全目标考核并总结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
8)结合本项目安全生产情况,开展安全技术座谈和攻关,提出安全合理化建议,并制定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的措施。
9)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找出事故原因,制订预防措施;推广施工中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
10)通报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情况。
11)需要在例会上研究解决的其他安全生产事项。
5.1.3班组安全例会的主要内容
1)传达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布置、检查、交流、总结安全生产工作。
2)布置当天的施工任务和所要采取的安全措施。
3)学习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班后主要总结当天的施工安全情况,对违章现象进行批评教育等。
5.2安全会议召开的时间规定5.2.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时间根据当前的安全重点工作和省交通厅.公路局及总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工作重点要求适时召开。
5.2.2项目安全工作例会每月召开一次,一般为每月月底召开。
5.2.3班组安全工作例在每天上班前15分钟开始,时间一般5—10分钟,地点由各班组自定。
4)开展月度.季度.年度安全目标考核并总结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
5)结合本项目安全生产情况,开展安全技术座谈和攻关,提出安全合理化建议,并制定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的措施。
6)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找出事故原因,制订预防措施;推广施工中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
7)通报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情况。
8)需要在例会上研究解决的其他安全生产事项。
5.1.3班组安全例会的主要内容
1)传达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布置.检查.交流.总结安全生产工作。
2)布置当天的施工任务和所要采取的安全措施。
3)学习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班后主要总结当天的施工安全情况,对违章现象进行批评教育等。
5.2安全会议召开的时间规定
5.2.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时间根据当前的安全重点工作和省交通厅.公路局及总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工作重点要求适时召开。5.2.2项目安全工作例会每月召开一次,一般为每月月底召开。
5.2.3班组安全工作例在每天上班前15分钟开始,时间一般5—10分钟,地点由各班组自定。
5.3安全会议参加的范围
5.3.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或主管安全负责人主持,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人员和会议研究议题涉及到的部门主管参加。不能参加例会的,应提前向公司主管安全负责人请假。
5.3.2公司安全生产例会由主要负责人或主管副经理主持,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成员参加。不能参加例会的,应提前向公司主管副经理请假。
5.3.3项目安全生产例会由项目经理或安全负责人主持,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不能参加例会的,应提前向项目经理请假。
5.3.4班组安全例会班组长负责召开,小组成员及专职安全员参加。缺席人员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传达。
5.4会议记录
5.4.1安全例会必须用专用记录本记录,会议内容应记录清楚并保留会议签到表.音像资料备查。
5.4.2公司安全例会对所议事项及作出的决定应形成会议纪要并及时传达落实。
5.4.3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安全例会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与考核。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现安全生产目标,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各项目部和各级各类人员的责任制落实。
3.引用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4.管理职责
4.1公司安全监督部负责组织制度的制定.培训.评审.考核.修订等实施工作。
4.2公司各部门.各项目部要积极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5.内容与要求
5.1指导思想
安全生产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家庭的幸福。要本着对社会对家庭认真负责的态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依据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定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5.2工作程序
5.2.1公司主要负责人亲自组织.参与,并指定生产安全部为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牵头部门,组织和协调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依据最新版本的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行业标准,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现状,起草制定公司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草案。草案经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反复论证和征求公司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意见后定稿,提交公司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以企业文件的形式发布.归档。
5.2.2以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为蓝本,逐级.逐层次.逐岗位与从业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即经理与各部门.项目部负责人;各部门.项目部负责人与本部门.本项目部从业人员。
5.3内容要求
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项目部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内容,严格“一岗双责”;设计各层级员工的考核奖惩等事项,考核结果作为从业人员职务晋升.收入分配的重要依据。
5.4教育培训
要逐级.逐层次.逐岗位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培训工作,培训要明确职责与权限,培训率.合格率要达到100%。
责任制教育培训填写培训相关记录。
5.5沟通.评审.修订.考核
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过程中,公司指定生产安全部定期与各部门.项目部及从业人员沟通,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和实施效果进行实事求是的沟通.评审.修订.考核。责任制更改填写文件更改记录。
沟通.评审.修订.考核均应记录详实,妥善保存。修订后的内容要以企业文件的形式发布.归档。
第四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识别获取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使识别和获取与其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要求,并将这些信息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和相关方,共同提高法律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及时修订公司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文件,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等政策性文件的收集.识别.获取.转化.培训及执行等过程。
3.引用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3.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4.工作职责
4.1各职能部门要定期收集.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并及时分类汇总安全监督部。
4.2综合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负责对法律.法规定期组织适用性评审,并将相关条款及时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负责对相关方进行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教育与宣传,并有相应记录;负责法律.法规文件的管理与归档;负责将法律.法规.标准发放到相关部门。
5.内容与要求
5.1政策性文件界定范围
适用于公司运营的法律法规标准等政策性文件包括:
5.1.1法律
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并经国家主席签署颁布的法制文件。
5.1.2行政法规
国务院根据有关法律制定的行政法规。
5.1.3地方法规
由省.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或省.市政府制定的法规。
5.1.4规章
由国务院各部(总局).委.办(局)等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制定的管理规定。
5.1.5标准
国家或行业制定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等。
5.1.6文件
由国家.省.市及主管部门下发的规定.要求.通知.公告等文件。
5.2政策性文件识别.获取.评审
5.2.1识别
各职能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及时识别公司运营需要的法律.法规等政策性文件,并报建筑工程安全部备案,建立政策性文件清单。
5.2.2获取
职能部门通过行业管理机构.出版发行机构.行业协会.互网络.电视.广播等渠道获取公司运营需要的政策性文件。
5.2.3适用性评审
办公室每年至少一次组织各职能部门.对公司在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进行适宜性.有效性评审,并作评审记录。
5.3政策性文件的管理程序
5.3.1下发办公室根据职能部门识别上报的法律法规等政策性文件,及时下发各职能部门和分公司,明确政策性文件的相关条款。
5.3.2更新
根据国家对法律.法规等政策性文件的更新,具体由各职能部门负责收集.识别和整理,并登记法律法规管理台账。
5.3.3转化
职能部门应将政策性文件更新条款写入相应的管理文件,替换作废的条款或增加新的条款,并下发给相关部门和从业人员。
5.3.4培训
职能部门应通过下发文件.召开会议.安全培训等途径对分公司和从业人员进行政策性文件的教育和培训;培训部门应建立安全培训记录,并存档。
5.3.5执行
各职能部门应对从业人员培训效果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督促从业人员遵守法纪。
5.3.6保存
适用的法律.法规文本以纸质文本或以电子文本方式保存,同时建立管理台账。各职能部门应做好部门使用的法律.法规等政策性文件的保管工作,对于涉密文件按照相应保密制度执行.管理。
5.3.7作废
所有作废或过期的法律.法规.标准等政策性文件,应由综合部统一汇总,并通报给各职能部门,停止使用。
第五章、安全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全文件和档案的统一归口管理,使各项目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种安全管理资料完整保存,为职业安全健康体系的监督审核.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验及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改进.更新.查阅.事故调查处理等诸多问题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项目部与安全生产有关文件和档案的管理。
3.引用标准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3.3《安全生产事故档案管理办法》
4.管理职责
4.1安全文件和档案主要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
(2)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文件.批复文.领导指示材料及会议资料等。
(3)本单位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会议记录材料.安全学习资料.领导指示材料等。
(4)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
(5)各种安全活动记录.安全管理台账.事故报告.安全通报等。
(6)供应商.承包商相关材料。
(7)安全设施.特种设备检测.校验报告.运行记录等。
(8)职业健康安全评价报告。
4.2归口部门管理职责
(1)综合部负责安全往来文件的发布.存档工作。
(2)安全监督部负责安全技术.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修订.存档工作,主持项目竣工资料的编制.交付工作。
(3)机运材料部负责设备.设施.材料的管理制度和临时用电方案的编制.修订.存档工作,负责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的验收.管理。
(4)安全监督部负责安全管理制度的编制.修订.存档及日常安全管理形成的基础资料的整理.存档工作;负责各类安全文件和档案的收集.汇总.归档.移交工作。
4.3安全文件和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积极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掌握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熟悉安全文件和档案管理业务,了解公司生产业务范围。
(2)用科学的方法管理安全文件和档案,熟悉各项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
(3)具体监督和指导项目做好安全文件和档案的整理.接收.归档工作,检查资料是否齐全,各种报表是否符合要求,不同项目分别保管,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4)做好各种安全文件和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利用等工作,熟悉资料保管情况。采用适用的查阅方法,迅速准确的查调资料,做到积极.主动.为生产一线服务。
(5)保护安全文件和档案的完整齐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销毁和擅自处理。
(6)创造条件,做好安全文件和档案的编制研究工作。
5.内容及要求
5.1安全文件和档案的整理
5.1.1公司安全文件和档案管理人员应根据有关规定将不同类别的资料按期限.承建道路的等级归类整理.标注.编号存档。
5.1.2项目安全文件和档案管理人员应根据路面.路基.桥梁等施工面,安全侧重点和资料管理分类的要求,将安全文件和档案分类装订存放,以利管理和移交存档。
5.1.3凡从财务部门收集的安全投入复印凭证连同伤亡事故报表一并整理,编号存档。
5.2安全文件和档案的接收
5.2.1安全文件和档案实行统一管理,服务于各项目安全生产工作。
5.2.2公司的一切安全文件和档案均由归口部门统一监管.审核,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进行移交。
5.2.3完工项目的安全文件和档案必须由该项目安全处负责人整理,并在一个月内交公司生产安全部审核移交档案室。
5.2.4安全文件和档案交接必须建立清单,材料齐全,由交接双方签字移交。
5.3安全文件和档案的保管
5.3.1存放的安全文件和档案必须标志明显,排放整齐,方便查找利用。
5.3.2安全文件和档案在项目完工后存放年限按档案资料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超过存档期的资料,需销毁的必须上报公司领导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批准,必要时做好销毁记录。
5.3.3安全文件和档案的借阅必须做好登记,防止重要资料的缺损.丢失,一经发现及时予以修补,保证资料的完整性。
5.4安全档案资料的利用
5.4.1积极了解各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需要,主动提供与项目施工相关的安全文件和档案。
5.4.2根据工程施工的需要,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研究.讨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5.4.3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中有利于推广的安全管理资料报公司安全生产和设备动力部审核后在全公司推广使用。
5.4.4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要积极探索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搜集总结有利用价值的安全文件和档案,为工程生产不断充实新的内容。
5.5安全档案资料管理的奖罚
5.5.1对于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各种安全文件和档案齐全,能够总结先进安全生产经验的安全管理人员予以奖励。
5.5.2对于只注重现场管理,忽视安全文件和档案整理或安全管理无资料的人员给予处罚。
第六章、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坚持我公司“遵章守法持续改进.安全生产关爱生命”的方针,把施工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行之有效地贯彻到各个环节中去。同时安全工作的特点又体现在它是一项需要持之以恒地.需要全员参加的复杂的系统工作。
一.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安全生产方针:遵章守法持续改进.安全生产关爱生命。
安全生产目标:
1.死亡责任事故为0;
2.重伤责任事故为0;
3.负轻伤事故率﹤2‰
4.重大中毒事故及群死群伤事故率为0;
5.火灾.机械事故发生率为0;
6.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要求配备率:100﹪;
7.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率:100﹪;
8.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持证上岗率100%;
9.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10.隐患排查治理率为100%;
11.设备设施技术性能完好率100%;
12.安全生产费用严格按规定投入及使用;
13.员工年度安全生产培训率100%;
14.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一次通过;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措施
一.各级人员责任制落实措施
①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各专业分包在联合施工时,由项目经理部负责统一组织管理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各分包单位必须服从项目经理部的指挥。项目经理部要负责建立起有各分单位参加的安全组织结构,制订必要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布置检查.评比.总结整个工地的安全工作情况,实行奖罚。
2.制订明确的分包分单位的安全责任制度,各分包单位必须认真执行,搞好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当分包单位有异议时,双方或报请各自上级主管部门裁定。
②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措施
1.建立领导值班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每月组织二次定期安全大检查,做到有记录.有隐患整改.有复查。在每周一活动中积极宣传国家法规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规定,做到有组织.有记录.对安全生产中表现好的给予表扬,差的给予批评。
2.搞好生产和安全的“三同时”工作,特别要做好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法规.制度及上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对工程实施严格的科学管理。
4.发生伤亡事故时,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采取预防措施,本着“三不放过”原则,认真参加事故调查会,并用实例教育职工,采取可靠防护措施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③项目部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措施。
建立领导安全值班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每月组织二次定期安全检查,做到有记录.有隐患整改.有复查。
1.搞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周一活动,通过各种教育,采用多种形式传达贯彻上级指示和要求,宣传安全生产方针.规程,做到有组织.有记录,对安全生产中表现好的给予表扬,差的给予批评。
2.对所管的施工现场防护设施(机械.垂直运输设备.临时用电.脚手架等)按规定验收后方可使用,定期检查.整改,保障安全。
3.对新进场的职工进行现场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搞好生产与安全和“三同时”工作,特别要做好书面安全技术交底,遇到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5.根据国家和上级的安全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制度和上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对工程实施严格的科学管理。
6.签订承包合同书中要有安全生产指标条款。
7.发生重伤.死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时,保护现场,抢救伤员,立即上报并负责查明原因,采取预防措施。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参加事故处理并以实例教育职工,采取可靠防护措施,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8.拒绝上级不科学.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指令。
④工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措施
1.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安全管理,强化安全纪律,减少和杜绝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搞好本现场的安全生产,针对工区长特制订以下措施:
2.在施工中不违章指挥,坚决制止违章冒险作业,对所领导的生产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3.现场的一切安全防护设施做到完整.齐全.有效,符合要求。做到每日有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防护设施及时整改。
4.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制度施工。
5.施工生产中,每道工序施工前做好各种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书面交底,安全生产工作每月做到有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遇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服从安全。
6.搞好周一安全活动,组织班组学习有关安全技术规程.工艺安全规定,教育工人遵章守纪,正确使用防护设施.防护用品,并定期不定期的组织有关人员检查执行情况。查出隐患及时组织整改。
7.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要组织及时抢救伤者,设专人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发生轻伤事故要组织有关人员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避免重复事故,按规定及时上报。
8.施工生产中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程.规范.规定.标准等施工,拒绝上级不科学.不卫生的生产指令。对上级及各部门发出的各项隐患整改通知做到认真及时的整改.消项,不留隐患。
9.及时地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外架.高大异型脚手架.特殊脚手架.各层安全网搭设的工作,合格后交班组使用。
⑤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措施
1.为了保障班组的安全生产,每周组织班组工人学习一次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做好工作前的安全交底。
2.对新入场的工人,根据本工种的具体情况进行安全教育,在没有熟悉本岗位和环境前,指定专人负责其安全。
3.保证本班组人员在任何情况下不违章蛮干。不动用非本工种.非本专业的机械,电气等设备,保护和正确用好防护用品和设施,接受上级的安全检查。
4.执行好交接班制度,对班前和工作中所使用的机具设备.脚手架.安全网.洞口等防护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上报。
5.拒绝违章指令。对本班组人员在操作中不听从指挥的,要停止其工作,交领导处理。做到对违章者要有登记,处理结果有记录。
⑥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措施
1.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制度.规定和决定。积极参加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作业。
2.在作业时,要严格做到“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上.下.左.右.前.后的安全位置要适当,措施要得当,安全操作。
3.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等方面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生产知识。
4.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具,不经领导批准不准拆改。
5.对施工前不进行安全交底.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未及时排除.对现场无安全防护措施或措施不落实.对领导的违章指令,工人有权拒绝施工,并有责任积极提出意见。
6.对现场发生的已.未遂事故,及时抢救及时向领导报告,保护好现场。
第七章、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1.目的
根据财企﹝2012﹞16号文件精神,为了公司的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建的所有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
3.引用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3.3《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4.职责
4.1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使用职责
(1)财务部门:根据安全监督部门提供的资料,及时进行会计处理。
(2)安全监督部:根据工程进度.安全生产的需要及时提供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用品使用计划.及时编制月报表.建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台账,并做好与财务部门的对账工作。
4.2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使用的管理权限
(1)经理负责每年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的审批,确保安全投入专款专用。
(2)安全费用由项目部自提自用,单独列帐,专款专用,其他部门不得挤占.挪用.采取收取.代管等形式对其进行集中管理和使用,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项目部应根据工程施工进度,依据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合理使用资金,规范使用台账。
5.管理内容与要求
5.1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按照行业规定标准提取,在工程项目施工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5.2安全生产费用按照“项目提取.公司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5.3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5.3.1安全费用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
(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4)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5)公路桥梁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费用支出。
(6)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7)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9)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5.3.2提取的安全费用应当专款专用,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挤占.挪用。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5.3.3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使用程序
(1)各项目部所发生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费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每月应以表格附加复印发票的形式统计上报,及时请求建设单位或项目办审核.拨付安全生产投入专项资金。
(2)安全生产资金投入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部有关部门人员应及时将购买凭证复印件报送安全管理部门,统一汇入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台帐。每年11月底前,各项目将投入资料汇总后上报公司机运材料部。
(3)各项目安全投入由本项目负责统计,每年11月15日前一并上报公司机运材料部。
(4)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使用台账,公司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管理,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以项目部为单位建立管理台账。
5.4监督管理
5.4.1各项目应当按公司的安全费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程序,明确职责和权限,加强安全费用的管理。
5.4.2财务部与生产安全部负责监督检查项目安全生产相关费用的计提和使用情况。
5.4.3项目部未按本制度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的,财务部与生产安全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相关管理办法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处罚。
第八章、安全生产经费使用情况跟踪.监督管理制度
为建立公司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跟踪.监督管理,保障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及时投入,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及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费用跟踪.监督管理。
3.引用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3.3《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
4.管理职责
4.1安全监督部负责跟踪.监督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4.2财务部负责安全费用的提取使用和管理。
4.3职能部门应按本制度要求认真执行,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内容及要求
5.1财务部及各部门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执行,确保安全生产经费专款专用,专项核算。
5.2各部门在申请安全生产经费时,应认真填写《安全专项费用使用申请表》。
5.3财务部应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的时间要求及时投入所需的资金,计划内容如有变动,各相关部门应提前告知财务部。
5.4安全监督部应每季度对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核查,并填写《安全费用使用情况核查记录》,对核查出的违规支出项和未安全投入项目,应及时上报公司经理,并作出处理结果。
5.5公司各部门及从业人员都有权利对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九章、设备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对各类施工设备进行有效的安全管理,确保技术性能良好.安全使用,减少和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施工质量和满足工程进度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2.1本制度所指设备是指在施工生产活动中可供长期使用的机械.车辆.机具及等物质资源。
2.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机械.车辆.机具的选购.使用.维修.检查.设备事故.设备更新改造.设备报废及施工现场的设备管理等。
3.引用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4《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3.5《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3.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3.7《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4.职责
1)机械材料部负责新增生产设备计划的提出,并组织生产设备的选购.安装.调试及验收等相关工作;负责公司调拨设备的安装.调试及验收等相关工作;
2)各项目部负责组织生产设备的大.中修等相关工作。
3)各项目部负责使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及检维修等相关工作。
4)各项目部负责其使用器具台账的管理工作。
5)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负责设备采购计划的审批。
5.管理内容与要求
5.1设备选购
5.1.1必须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设备选购原则,充分考虑其安全性能,安全装置.附件必须配置齐全,要求做到设备运行中,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确保操作工的安全,设备的验收时须邀请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参加。
5.1.2设备管理人员应根据公司生产特点,工艺要求广泛搜集信息(包括:国际.国内本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设备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初步意见报经理批准实施。
5.2设备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5.2.1大型设备.特种设备安装完成后须经主管副经理.机械材料部.安全监督部.安全监督部联合验收,安装时必须编制安装方案,并按程序联系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机电设备.供电设施需由持证专业人员安装,机械材料部联系电力部门共同验收。
5.2.2安全监督部负责组织制定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并对其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2.3各项目部负责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明确设备维护保养职责并对其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员工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原理.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验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5.2.4项目部使用单位对安装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并实施管理。
5.2.5项目部要编制《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台账》,台账的每个设备都应建立设备档案《设备档案》,档案是经过整理的该设备资料和记录,包括:档案目录.设备登记表.说明书.购买发票复印件.试机或验证相关记录.保养维修记录.变更记录及使用记录等,设备管理要做到台账编号.设备档案编号.设备编号.设备存放位置编号一致,设备使用记录应真实.有效,并实施动态管理。
5.2.6项目部位要编制《计量器具管理台账》及《计量器具检定计划》,并进行管理。
5.3设备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5.3.1严格执行《设备管理制度》,由公司主管领副经理和设备管理人员共同落实。
5.3.2设备操作工人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生产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5.3.3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维护保养,公司和项目部组织设备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共同按照技术要求,由项目经理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实施。
5.3.4预检预修,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发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设备管理人员根据设备状况和使用寿命,预先制定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设备质量保持在最好状态,确保设备从本质上的安全性。
5.4设备维护保养
5.4.1设备修理的原则:设备修理应贯彻“养修并重,预防为主”.计划修理与视情修理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定期检测掌握设备的技术状况,严禁设备带病运行.不坏不修.乱拆乱换或过度修理等现象。
5.4.2编制设备大修理计划:每年十月底,应根据设备的实际技术状况和大修理间隔期,机械材料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设备大修理前的技术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编制《年度主要设备检修计划》.《月度设备检修计划》,并组织实施,同时报备公司机械材料部和安全监督部。
5.4.3对于外修设备,承修方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在修理合同中要有明确的质量.安全.环保措施条款。
5.4.4设备大修前必须制定修理工时,停歇时间,材料消耗,清洗用油及维修费用。
5.4.5设备维修人员按要求及时认真填写《设备维修记录》,每月2日前完成上一月度《月度设备检修计划完成情况表》并上报公司机械材料部。
5.4.6设备的各级保养计划应以保养间隔期及实际技术状况为主要依据,保养内容及要求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设备技术保养计划和施工发生矛盾时,可提前或延期进行保养,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间隔期的10%。
5.4.7设备运行与维护坚持“实行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养护,保证设备安全,负责人调离,立即配备新人。
5.4.8应制定质量保证措施,确保设备保养质量,按规定填写《设备运行记录》。
5.4.9操作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发现设备异常时应及时填写《设备异常情况报告记录表》报项目部相关人员。
1.自觉爱护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
2.管线,阀门做到不渗不漏
3.做好设备班前.班中.班后按照要求经常性的加注润滑油。防止过度磨损
4.设备要定期更换.强制保养.保持技术状况良好
5.建立设备保养卡片,做好设备的运行.维护.养护记录
6.保持设备清洁,场所窗明地净,环境卫生好。
5.5设备检查
5.5.1设备操作人员每日对设备进行检查。
5.5.2设备维修人员,每两周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一次。
5.5.3公司季度安全检查中应将所管设施设备纳入检查范围,主要查人员持证培训,进场审查验收.大型设备安拆方案.特种设备检测及施工现场作业情况等。
5.5.4项目部根据具体情况开展定期.专项和日常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填写《设备异常情况报告记录表》并及时整改落实检查中存在的隐患。
5.6设备安全事故及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5.6.1设备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设备损坏和设备事故,根据设备损坏程度,设备事故分为:
1)一般设备安全事故:零部件损坏,经济损失在5000以下。
2)重大设备安全事故:设备受损严重,直接经济损失在5001元至50000元。
3)特大设备安全事故:导致设备保费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以上。
5.6.2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1)一般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后,操作使用人员应立即向项目经理报告,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
2)重大.特大设备事故发生后,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保护现场并报告公司经理及机械材料部.安全监督部,公司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检查,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
3)对各类设备安全事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及时报告,严肃处理。
4)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造成设备安全事故的领导,管理人员和直接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分别给予处分.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交由执法机关处理,追究其法律责任。
5.7设备更新改造及报废的管理
5.7.1设备报废的基本原则:
1)国家或行业规定需要淘汰的设备。
2)设备已过正常使用年限或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
3)设备发生操作意外事故,受到严重损坏,修理费用高于原价百分之三十的。
4)设备使用时间不长,但因更合理更经济先进的设备或生产使用时需要更换的。
5)设备的主要结构.主要部件已损坏,经过预测,继续大修理后设备能力已达不到最低生产要求和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
6)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
7)非标准专用设备,因任务变更,无继续使用价值的。
8)从安全.精度.效率等方面,已落后于本行业平均水平,因设备更新换代,已不能适应当前使用需要的。
5.7.2设备报废手续
1)由设备使用项目部提出报废申请,经机械材料部确认并签署意见。
2)由项目部负责人填写报废申请单上交机械材料部审核,经主管副经理批准,移交财务部结算手续。
5.7.3设备改造的基本要求
1)经过技术论证后,采取新技术.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就可以提高设备的综合安全技术水平,经济上也是合算得。
2)设备改造要持谨慎负责的态度,切勿轻易蛮干,必须按照申请,论证.批准的基本程序运程。
5.8施工现场生产设备安全管理
5.8.1进场设备验收
1)进入施工现场的生产设备,由机械材料部.安全监督部监管项目部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试运行情况.随机附(备)件.工具.外观质量.合格证明.技术资料.保修书.认为供应方应提供的其它资料等。
2)设备经技术人员初步验收,对不合格的产品可向供应方提出退货或更换.对确认为合格的产品必须报项目监理工程师复验,新购置的产品设备经复验合格后需办理设备交接手续,有关参验人员需做好交接验收签证记录,并保存。
5.8.2使用安装
1)设备使用由项目安全员和机械员具体负责监管,实行定人定机定岗,大型设备(塔吊等)实行机长负责制,严格按机械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做好技术安全交底,明确职责。
2)设备安装前必须报安全监督部审查,安全监督部应认真核查,安装单位的资质.安装上岗人员的资格.装拆专项方案,合同签订和安装位置是否与施工组织设计相吻合。
3)设备安装后需经安全监督部验收,验收合格后,报项目监理工程师复验,大型机械设备(塔吊.人货两用电梯.型钢井架等)必须验收,严禁未验收先使用。
4)安装单位必须提供安装过程的相关资料,项目部根据相关资料,验收记录,检测报告,纳入设备档案。
5.8.3维修保养
1)设备保养分级:
一级保养——对施工机械设备的润滑和坚固联结件的作业。
二级保养——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坚固联结件,调整传动及制动机构的作业。
三级——四级保养——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解体检查,更换零件及除绣补漆的作业。
2)分级保养的时间周期:
a)每次保养周期间隔不超过8小时;
b)一级保养周期不超过100小时进行一次;
c)二级保养周期不超过300小时进行一次;对行走动臂式塔机.型钢井架.人货两用电梯每转场前进行一次;
d)三级保养周期不超过800小时进行一次;
e)四级保养周期不超过1600小时进行一次;
f)新的或大修出厂的施工机械设备在走合期满后进行一次走合保养。
3)设备运行管理
a.大型设备机械设备运行每班必须进行交接班手续,交班者在交班前应清洁.整理工作场地.随机维修工具.运行记录等。接班者应检查机械是否正常及交班前工作是否完毕,然后接班。
b.项目部的大型设备应建立随机档案,包括合格证明.技术资料.使用说明书.机械交接记录.运行状况记录.运行工时记录及维修.保养记录等,由项目部保存。
c.每班的设备操作人员应按设备实际运行时间作为设备运行工时及运行状况记录,累计的运行工时作为设备保养的依据。
4)维修保养编制和执行
a.年初项目部应制定生产设备维修保养计划。对机械设备做到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确保计划与保养相结合。大型设备的维修保养应委托生产厂者或有资格的厂家进行维修,并对设备维修保养做好记录。
b.设备维修保养由项目部自行负责,项目部机修人员具体操作,操作人员必须在上下班或交接班前进行检验设备技术性能,确保生产设备安全运行。
c.设备不得带病运转,确保操作人员与设备的安全,发现不规范的操作时应马上责令改正,做好记录,发现严重问题时应停止操作,报项目经理处置。
d.工程竣工后,设备退出工地前应进行一次彻底保养,使设备技术性能尽可能恢复到设备说明书要求的水平。
e.机械材料部应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部生产设备进行检查其维修保养情况,发现机械性能不能达到其技术要求能力,应责令暂停使用。
5.8.4生产设备配置
1)机械材料部在编制标书时,技术质量部编制大型施工组织设计前,参加投标的项目部应及时提供投入该项目的设备清单,供编制参考。
2)项目部如需某大型设备而不具备时,可向社会有相应能力的公司租赁。在租赁前应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并索取设备相关资料。
5.8.5设备管理的基本措施
5.8.5.1设施设备的“三定”制度
各单位必须认真执行定人.定机.定岗的三定制度,“三定”制度是机械使用负责制的表现形式。把人和机械的关系固定下来,做到每台设施设备有人管,安全有专人负责,有利于操作人员正确.熟练操作设施设备,防止使用中事故的发生;有利于维修保养和使用,是预防事故的一项重要措施。
5.8.5.2设施设备交接班制度
设施设备交接班制度是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保证施工安全性和连续性的重要措施。交接班由上一班操作人员与下一班操作人员共同进行,双方应进行全面检查,按规定要求逐项交接,交接班时要交清生产任务.技术状况和存在的问题;交清施工中安全注意事项。做到交接清楚明确.不漏项,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5.8.5.3设施设备检查制度
1)公司季度安全检查中应将所管设施设备纳入检查范围,主要查人员持证培训,进场审查验收.大型设备安拆方案.特种设备检测及施工现场作业情况等。
2)项目部根据具体情况开展定期.专项和日常巡查工作,及时整改落实检查中存在的隐患。
第十章、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
1.1为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为企业发展提供合法.安全.可靠.经济.有效的设备.设施保障,使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步入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我公司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蒸汽.压缩空气.液化气.管道).工业气瓶(溶解乙炔气瓶.液化石油气瓶.氧气瓶.二氧化碳气瓶.氩气瓶.氮气瓶).起重机械。
公司生产经营涉及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主要包括:
序号 | 种类 | 作业项目 | 项目代号 |
01 | 特种设备相关管理 |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 | A1 |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 | A3 | ||
电梯安全管理 | A4 | ||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 | A5 | ||
02 | 锅炉作业 | 一级锅炉司炉 | G1 |
二级锅炉司炉 | G2 | ||
三级锅炉司炉 | G3 | ||
03 | 压力容器作业 | 固定式压力容器操作 | R1 |
04 | 压力管道作业 | 压力管道巡检维护 | D1 |
05 | 电梯作业 | 电梯司机 | T3 |
06 | 起重机械作业 | 起重机械机械安装调试维修 | Q1 |
起重机械电气安装调试维修 | Q2 | ||
起重机械指挥 | Q3 | ||
桥门式起重机司机 | Q4 | ||
塔式起重机司机 | Q5 | ||
门座式起重机司机 | Q6 | ||
缆索式起重机司机 | Q7 | ||
流动式起重机司机 | Q8 | ||
升降机司机 | Q9 | ||
07 | 安全附件维修作业 | 安全阀校验 | F1 |
安全阀维修 | F2 | ||
08 | 特种设备焊接作业 | 金属焊接操作 | (注) |
非金属焊接操作 | |||
注:特种设备焊接作业人员代号按照《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的规定执行。 |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特种设备选购.安装调试.验收.使用.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监管.停用.报废.迁移及档案管理的全过程。
3.引用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3.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3.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3.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6《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3.7《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3.8《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4.管理职责
4.1领导职责:
公司经理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公司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其职责为:
4.1.1严格执行国家和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规范及有关标准的要求。
4.1.2明确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的措施,设立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负责资金的投入,制定.发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
4.1.3定期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4.1.4负责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
4.1.5负责本单位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调查.处理和报告。
4.2职能部门:
公司机械材料部是特种设备的主管部门,协助经理,根据国家.省及省厅.局.总公司的规定对公司所有特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全面安全管理工作,特种设备管理制度文件的制定,特种设备定期报检.报停.报废.检查等工作,确保公司特种设备安全.有效使用。职责为:
4.2.1传达.贯彻上级及安全管理部门的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
4.2.2在公司主管副经理的领导下,对项目部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全面管理责任。
4.2.3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4.2.4落实公司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项目部各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4.2.5负责项目部特种设备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
4.2.6明确项目部特种设备的安全安装调试.使用.维保.检验的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员,做好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及管理。
4.2.7做好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以及安全附件.仪器仪表的检测.校验工作,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并配合检验机构做好检验工作。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
4.2.8具体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修订,具体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具体负责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响应.处理.调查和报告等。
4.3人员职责:
4.3.1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严格执行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齐全完好。
2)持证上岗,严格按照特种设备操作规程操作有关设备,不违章作业,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特种设备的运行中的异常情况,出现紧急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启动应急预案,报告公司经理。
3)按时参加有关安全技术培训,提高水平,确保特种设备安全。
4)按照公司安排,认真参加应急演练,做好应急反应等工作。
5)严格执行公司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公司使用设备安全技术档案齐全完好。
6)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是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提供技术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术文件。各档案管理责任人均应给予高度重视和妥善保管。
7)当需调阅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时,档案管理责任人应严格照章办事,履行调用借阅手续并由公司主管副经理审批后,方可交给资料借阅人。
8)当特种设备档案有损毁,应及时报告公司副经理,进行必要的修复。
5.内容与要求
5.1特种设备选购验收
5.1.1应当根据公司生产工艺要求选购特种设备,严禁超过特种设备规定参数使用。
5.1.2选购特种设备前,应由公司机械材料部提出购买计划,并经公司主管副经理审批。
5.1.3特种设备购进后入库前,必须进行开箱检查特种设备的外部情况和出厂资料。设备.安全.档案.采购部门人员参加验收,验收时有关人员应逐项认真检查验收,并对验收质量负责。
5.1.4购置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安全防护装置.附件齐全有效,必须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证明书.安装调试及使用维护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必须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特种设备。
5.1.5验收完毕,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应将特种设备附有的相关文件收集.归档。
5.2特种施工设备设施安装调试(拆卸)及验收
5.2.1特种施工设备设施安装调试(拆卸).检验及验收工作由使用单位负责组织,使用项目部对安拆过程中的安全及质量全面负责。
5.2.2安装调试及拆卸应选择有国家有关规定的合格资质的安装调试拆卸公司负责设备的拆装,签订安装调试拆卸合同,在合同中应明确安全责任。
5.2.3特种设备安装调试前,项目部先确定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调试许可的公司负责安装调试工作,开工前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安装调试未经批准的特种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项目部(或者应督促安装调试单位)应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5.2.4安装调试.拆卸特种施工设备设施工作实施前,项目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及设备设施安拆和设备出租公司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预案。由项目部组织评审,并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审核批准方可实施。50吨以上龙门吊(包括类似的起重机).塔吊.桅杆吊.缆索吊.电梯.架桥设备(桥面吊机.架桥机.提梁机.运梁车.挂蓝等).移动模架.整体提升式脚手架及模架等自升式架设设备等拆装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预案应报公司审查.备案。特大型.新技术设备设施使用项目部认为危险性较大的安拆工作应逐级上报,并由公司机械材料部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参加审查。
5.2.5安装调试前,应组织拆装方案安全技术交底以及应急预案的学习或演练,并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安装调试过程中,应严格按方案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设备说明书的规定执行,并派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
5.2.6安装调试完毕后,安装调试公司应当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调试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自检.调试和试运转,并出具自检合格证明,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监督检验合格。项目部及设备主管单位应收集或建立如:安装调试.拆卸合同及安全协议书.安装调试.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施工技术交底的有关资料.安装调试工程验收资料.安装调试.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档案。
5.2.7特种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项目部应当组织出租.安装调试.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全面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5.3特种设备的使用
5.3.1特种施工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项目部应设有专们的管理机构或人员,负责对设备的管理.使用.维护及保养等工作。
5.3.2特种施工设备设施租赁前或进场前应经过使用单位设备.安全.工程方面的审核。审核合格的设备方能签订租赁合同或可以确定进场。
5.3.3项目部应按上述准入条件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等有关规定收集相关资料,由机械材料部.安全监督部.工程部对将要租赁的设备进行审核。
5.3.4审核合格后,应签订租赁合同。在签订租赁合同的同时,应签订安全责任书,或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租赁双方的安全责任。
5.3.5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由公司机械材料部负责向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以及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5.3.6特种设备管理.作业人员执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5.3.7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年检.月检.日检等常规检查制度,经检查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故障运行。检查应当做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
5.3.8必须对在用特种设备管理进行日常的维修保养。特种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由有资格的人员进行,无特种设备维修保养资格人员的,必须委托取得设备维修保养资格的单位,进行特种设备日常的维修保养。
5.3.9特种设备遇到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时,再次使用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必须消除影响安全的隐患。
5.3.10标准或者技术规程有寿命期限要求的特种设备或者零部件,应当按照相应要求予以报废处理。特种设备进行报废处理后应当向该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报告。
5.3.11对大型的.施工工艺复杂.危险性大的特种施工设备设施应建立应急救援预案。特种设备一旦发生事故,必须采取紧急救援措施,防止灾害扩大,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及有关部门报告。
5.3.12锅炉房实行24小时运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发现事故隐患应正确处理,并及时上报。
5.3.13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
5.3.14在爆炸危险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除执行本规定有关要求之外,还必须符合防爆安全技术要求。
5.3.15特种施工设备设施实施较大型.复杂.危险性较大工程前,应按建设部颁发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进行审核和审查论证。
5.3.16凡进入危险场所其他人员(包括领导检查.外来参观.设备维保.设备检测人员)进入,应由公司机械材料部批准,并在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陪同下进入,进入后严格遵守相关制度,不得操作特种设备。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上述地点.场所。
5.4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管理
5.4.1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的规范要求.使用年限.磨损程度以及故障情况,编制设备的年度.月.周.日维护保养计划,明确维护保养工作的开始时间及完成日期,按期完成计划项目。
5.4.2根据特种设备运行周期,结合特种设备检查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
5.4.3按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维修和保养。维护保养工作应根据设备的不同部位,编制维护保养项目明细,对易磨损.老化部位实施重点维护保养,及时更换破损.变形部件,保证设备的安全等级和质量标准。
5.4.4各项目部应加强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相关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修,填写检修记录,并按规定时间对安全附件进行校验,校验合格证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安全附件的显著位置,并送交备案。
5.4.5当设备发生故障时,维修人员应迅速赶赴设备现场,根据故障现象,分析判断故障原因,并针对故障原因实施有效地维修处理。同时,对设备故障点相关部位进行附带检查,防止遗漏其它事故隐患。确认排除故障后,交由运行人员启动设备,待设备运行正常后方能撤离设备维修现场。
5.4.6维修保养工作切忌走过场,敷衍了事。应建立设备维护保养档案记录,将每次维修情况.维修内容.更换配件情况用文字记录备案。使维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为员工专业技术培训提供教案。
5.4.7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取得国家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公司安全监督部和电梯管理部门应督促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公司)维保人员,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按时认真完成维保工作,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填写相应的维保记录,并经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公司)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
5.5特种设备的定期检测
5.5.1在用特种设备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要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5.5.2因情况特殊不能按期进行检验的,安全监督部必须申明理由,提前三个月提出申报,经安全监督部责任人确认后报机械材料部,由机械材料部将根据具体情况申报总公司进行延期检验工作。
5.5.3按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特种设备需定期进行检验,具体规定如下:
名称 | 检验项目 | 检验周期 | ||||
锅炉 | 外部检验 | 每年进行一次 | ||||
内部检验 | 每2年进行一次(移装.停运1年后启动.大修或改造以及其他) | |||||
水压试验 | 每6年进行一次(无法进行内部检验则每3年进行一次) | |||||
固定式 压力容器 | 年度检验 | 每年进行一次 | ||||
全面检验 | 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每6年一次 | 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每3年一次 | 石墨制非金属压力容器;每5年一次 | 玻璃纤维增强热固性树脂压力容器每3年一次 | ||
耐压试验 | 每两次全面检验期间内进行一次 | |||||
压力管道 | 在线检验 | 每年进行一次 | ||||
全面检验 | 安全状况等级1.2级。 每6年进行一次 | 安全状况等级3级·每3年进行一次。 | ||||
起重机械 | 每2年进行一次 | |||||
电梯 | 每年进行一次 | |||||
机动车辆 | 每年进行一次 | |||||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阀 | 每年进行一次 | |||||
压力管道.气瓶压力表 | 每年进行一次 | |||||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表 | 每半年进行一次 |
5.6特种施工设备设施的监管
5.6.1各级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应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本规定加强特种施工设备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6.2各项目部应每月在设备信息化系统上报特种施工设备设施动态报表。
5.6.3公司机械材料部每年组织一次年度特种设备安全检查。主要查设备.查制度.查措施.查事故处理情况等。
5.6.4项目部每月应组织特种设备专项安全检查,公司组织不定期的特种施工设备设施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严重违反规定,发生事故的单位,将按公司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6.5机械材料部组织特种设备使用部门有关人员在“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有针对性的进行节前安全检查。
5.6.6使用特种设备班组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作业现场是否整洁,各种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制度执行情况等。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作好检查记录。
5.6.7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要在每次生产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危险部位和要害设施要重点检查,检查生产现场监督有无违章操作,防护用品穿戴是否齐全,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通道是否畅通,使用的工具是否安全可靠.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发现问题应及时制止.纠正。
5.6.8操作者在工作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倒班生产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检查制度并认真作好交接班记录。在生产操作过程中要集中精力,随时注意安全状况,发现问题要立即报告代班长或公司经理。
5.6.9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单位主管副经理,隐患未排除,严禁进行生产。
5.7特种设备的停用.报废.迁移管理
5.7.1已报停的特种设备不准继续使用。
5.7.2压力容器停用一个月以上(包括一个月),使用部门应向机械材料部提出申请,并落实下述停用期间维护保养措施。
5.7.3各项目部对各报停设备切断电源,做好相关的围蔽及标识。
5.7.4停止运行尤其是长期停用的容器,要将其内部介质排除干净。特别对腐蚀性介质,要进行排放,置换和清洗.吹干。保持容器内部干燥和洁净,清除内部的污垢和腐蚀物质。防腐层破损处一定要予以修补。
5.7.5压力容器外壁涂刷油漆,防止大气腐蚀。要注意有保温层的容器保温层下的防腐,支座处的防腐等。
5.7.6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使用部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
5.7.7凡因公司各项生产经营需要,而要对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机动车辆的停用.报废.迁移的,各项目部必须向机械材料部提出,并负责对设备进行办理报废手续。
5.7.8以上手续事项必须全部办理完毕,机械材料部才能进行特种设备的有关移交手续。
5.8特种设备档案管理
5.8.1特种设备项目部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序号 | 资料类别 | 资料内容 | 保管部门 | 保存期 |
1 | 验收技术文件 | 出厂的技术文件.产品合格证 | 机械材料部 | 永久 |
2 | 日常运行 | 日常运行.日常保养检查记录 | 项目部 | 五年 |
3 | 检查记录 | 定期检查记录 | 项目部 | 永久 |
4 | 定期保养记录 | 保养记录表 | 机械材料部 | 五年 |
5 | 安全教育记录 | 安全教育资料及记录 | 项目部 | 三年 |
6 | 设备.安全附件技术资料 | 检验报告书.合格证等 | 机械材料部 | 永久 |
7 | 日常维修.改造,大.中修记录。 | 有关鉴定资料维修记录表 | 机械材料部 | 永久 |
8 | 事故记录 | 车辆.人员伤害事故报告书 | 项目部 安全监督部 | 永久 |
9 | 其它 | 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监察部门检查记录 | 安全监督部 | 永久 |
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调试技术文件和资料料;
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6)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
5.8.2档案管理员负责公司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接收.登记.复制.借阅.发放和建档。
5.8.3档案管理员将接收的资料,分类整理后,及时归档保存,做到定位有效,妥善保管,方便利用。注意防尘.防火.防水.防潮.防晒.防盗.防虫蛀,防鼠咬等。如有破损或变质的档案,档案管理人员要及时修补和提出复制。
5.8.4做好技术档案的安全保密工作,并履行批准和借阅手续,凡借阅重要档案的事由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借阅。借阅者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遗失。用后按期归还,经管理人员检查后,方可返档。
5.8.5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档案的保管检查制度,每年年底全面检查.清理一次,做到帐档一致。
6.附录
6.1特种设备台账
6.2特种设备检测检验台账
6.3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6.4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第十一章、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增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控制其自身的职业安全健康风险,减少安全事故隐患,也保护其他工种职业健康安全,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此制度。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
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压力容器作业.气瓶作业.锅炉作业.起重机械作业.压力管道作业.安全附件维修作业.电梯管理.金属焊接切割作业.登高架设作业及公司机动车驾驶等。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
3.引用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3.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3.4《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3.5《特种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3.6《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3.7《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4.管理职责
4.1公司人事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整体管理,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复审工作,对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进行监督.检查。
4.2机械材料部负责起重机械设备有关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具体管理工作。
4.3项目部负责施工现场各工种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安全管理。
4.4特种作业人员严格按制度执行。
5.内容与要求
5.1特种作业管理人员:
项目部指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履行下列义务:
5.1.1制定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5.1.2保证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档案;
5.1.3对特种作业人员及时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5.1.4专项安全检查,确保持证上岗和按章操作;
5.1.5提供必要的安全作业条件,发放必要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用具;
5.1.6定期组织从事危险危害作业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进行身体健康检查;
5.1.7及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危险危害因素书面告知;
5.2特种作业人员的要求
5.2.1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的规定,对从事特种设备操作的作业人员有下列要求:
1)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5)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5.3培训考核和发证
5.3.1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考核.取证工作,由公司人事部按照地方主管部门要求负责组织与管理。
5.3.2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经过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项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5.3.2根据公司对特种作业人员的需求及法律法规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要求,由人事部负责编制专项培训计划,并负责报地方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5.3.4培训教材按地方主管部门统一指定的内容,培训时间及形式按地方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
5.4复审
5.4.1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工作,由公司人事部严格按地方主管部门要求的年限和时间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复审由公司综合业务部提出申请,由发证部门负责审验。
5.4.2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要按规定定期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自行作废。
5.4.3复审内容:
1)复试本工种作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
2)检查违章作业记录和事故责任;
3)进行健康检查。
5.5特种作业管理工作要求
5.5.1特种作业人员公司应当聘(雇)用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从事相关管理和作业工作,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5.5.2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操作前,项目部应组织对其进行设备设施结构原理.安全操作技术及规程.维护保养等方面的培训,对作业的具体事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5.3公司提供保障安全作业的各种必要条件,不得以任何借口强令其冒险作业。
5.5.4项目部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各工种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用具,禁止违章作业。
5.5.5项目部应对专业和劳务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原件予以确认,复印件项目部留存。
5.5.6对特种作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和业绩评审,由公司主管部门及项目部对从事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考核和业绩评审。考核主要从工作能力.业务技术水平.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知识等几方面进行。对被考核者要做出综合考评意见,不合格者及时调离本岗位工作。
5.5.7公司安全监督部开展对作业人员进行日常的监督.检查,针对违章操作现象可根据情节的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或停止作业等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追究刑事责任。
5.5.8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作业时随身携带证件,并自觉接受公司的安全监督部和工程部的监督检查;
2)积极参加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3)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4)拒绝违章指挥;
5)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6)接受安全技术交底,熟悉现场危险源及应急措施。
6.附录
6.1特种作业人员台账
6.2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及操作资格证书登记表
6.3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