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 页 新闻动态

监理办《资料管理办法(修订版)》宣贯会

发布时间:2022/03/16     阅读次数:64     作者:总监办

为规范项目资料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资料的真实准确性,保证资料与现场实际同步,复工后监理办印发《监理办资料管理办法(修行版)》(简称《管理办法》)并于3月16日召开《管理办法》宣贯学习会深入学习今年新修订资料管理办法中各章节内容。监理办全体监理人员参加会议。

image.png

会议强调:要严格执行文件要求,认真学习文件内容,统一思想,高度重视资料归档整理工作,凝聚共识,全体监理人员切实履行自身岗位职责,加快内业资料整理工作,安排专人收集、整理,确保资料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增强责任意识,不断提升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水平。

会议要求:一是监理办常用的资料,应自留复印件或拷贝保存以备查阅,借阅时应办理登记手续;二是每月最后三天,各专业监理人员将已完成的、符合移交要求的合格资料,经驻地组组长审核、签字确认,以分项工程为单位移交到监理办档案室进行保存;三是监理办各部门、驻地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要层层抓好落实,每月监理办对资料检查情况、计划完成情况、移交情况、下月资料计划部署以通报的形式下发,监理办保存以备公司检查。